全国妇联:着力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的职责任务

作者:网络
左侧宽880
左侧宽880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宁宁

今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这是我国颁布的首部家庭教育专门法。在近日举行的全国妇联新闻发布会上,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副部长靳清平对外介绍了全国妇联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情况,并透露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全国妇联认真做好法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法律一经出台就与教育部等10个部门共同召开工作部署会,印发贯彻落实通知。今年“5·15”期间上下联动开展了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并在学习强国推出专项答题,宣传周期间2000多万人参与,组织开发了宣传折页、短视频等一系列宣传品,推出了一批家庭教育优质课程,开展了一系列家庭教育亲子实践活动,在全国掀起了依法教子、科学育儿的热潮。

家庭教育促进法中重点明确了妇联组织3方面的职责任务,下一步,妇联将着力落实好法律规定的相关职责任务:围绕推动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将研究制定社区家长学校指导意见,促进城乡社区家长学校规范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建设率达到90%、农村社区建设率达到80%;推动省市县普遍确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更好统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为家长提供更加普惠多元、精准便捷的家庭教育支持服务;围绕优化儿童成长家庭环境,将进一步深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五好家庭评选等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围绕强化特殊困难群体家庭教育指导,将进一步指导各级妇联组织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常态化关爱服务机制,同时配合公检法等部门做好涉案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此外,还将通过家长学校讲堂、媒体日常宣传、志愿队伍宣讲等,抓好常态化普法宣传,抓住家庭教育宣传周、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聚焦宣传,在全社会推动形成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良好环境。

“家庭教育关乎千家万户切实利益,我们将始终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动法律贯彻实施。”靳清平说。

标签: 家庭教育 全国妇联 家长学校

左侧宽880
左侧宽880